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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文学院开展校规校纪教育

发布日期:2023-10-29;  编辑:彭臻,向郁聪;  点击数: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为帮助2023级新生进一步强化道德法制观念、充分熟知并掌握校规校纪,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文院人,文学院于10月29日18时在砺志楼2412教室开展新生校规校纪教育,辅导员康慧老师、辛博老师担任主讲人,23级全体新生现场聆听学习。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讲座伊始,辛博老师首先针对校纪校规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他从教学管理、奖惩条例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出发,对相关规章制度做出了细致的解读,帮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校规校纪,为新生日后的学习生活、课余生活提供规范性指引。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其次,康慧老师围绕校规校纪,对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了全面剖析和深刻解读,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新生更直观地了解重庆师范大学的规章制度,帮助新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增强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她强调,校纪校规是衡量大学生行为规范的一把标尺,遵守校纪校规是学校对每一位在校生的基本要求,希望全体新生在接下来的时间能够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规范自身行为、科学规划大学生活,坚持“五育”并举,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高素质人才。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大学生活中,一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纪律意识、制度意识,正人先正己,将校纪校规内化为自身的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美。”校规校纪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培养新生遵纪守规的自主观念,塑造新生严于修身的优良品质,更为文学院营造积极健康的学习氛围和文明和谐的班风学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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