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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非遗法,传走马事——我院进行“三下乡”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18-07-20;  编辑:董广;  点击数:


为了引导青年大学生主动、自觉地上一堂生动的“法律与文化课”,更好地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蒲公英”社会实践服务团队于2018年7月19日下午3时在走马镇开展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走马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文学院16级师范专业辅导员康慧老师作为带队老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分为非物质文化法律宣讲、知识竞赛以及诗朗诵三个部分。来自走马镇的当地居民积极参与,活动过程中,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在第一个法律宣讲环节中,曾召悦同学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事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结合,讲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点,以及其传承的重要性和传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一条法律条例配上现实生活相应的现象,化抽象为具体,通俗易懂。难能可贵之处在于结合了走马镇的历史与现状,分析的有理有据,加强了走马镇当地居民们正确运用法律保护和传承走马文化的意识,引人入胜,观众们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   

知识竞赛环节中,走马镇的居民和小朋友们运用上一个环节中了解的知识、储备的常识回答问题。答对问题后奖励的小礼品更是增加了竞赛的吸引力,引发观众们热烈讨论,积极举手抢答,将气氛推入高潮。   

“法在我心中,威严而又炽热”,在诗朗诵环节中,同学们用饱含热情与深情的语调,表达着对“神圣而又亲切”的法律的敬畏。因为法在心中,所以幸福不再搁浅,所以责任重于泰山。这也是今天法律宣讲的意义所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使之更加实际地运用在走马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上,为中华文化的蓬勃发展做贡献。活动最后,小朋友们也为在场观众带来了精彩表演,宣讲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踏寻走马古镇,关注文物保护。志愿者们在此次宣讲活动中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宣传了法律知识,传承与弘扬了民间特色艺术文化。同时,在此实践中队员们提高了沟通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这也是活动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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