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第三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第三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面试内容
满分值为100分。重点围绕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创新意识、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能力(含外语口语)、心理健康、综合素质等。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
二、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文艺学 2026年5月17日上午8:30,汇贤楼文学院402室(上午8:00文学院406室报到)
中国现当代文学 2026年5月17日上午8:30,汇贤楼文学院311室(上午8:00文学院406室报到)
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 2026年5月17日下午14:30,汇贤楼文学院509室(下午14:00文学院406室报到)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026年5月18日上午08:30,汇贤楼文学院309室(上午8:00文学院406室报到)
三、拟录取
(一)拟录取规则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2.学院对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二级学科进行排序,按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申请审核、普通招考考生拉通排序。
3.教育部师范协同提质、重庆市属高校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为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单列计划排序。各专项计划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录取受限的专项计划考生,可按照学院公布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参与普通计划的排序及拟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布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四、考生咨询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3-65910997
文学院咨询电话:023-65363178
五、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