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见《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5.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推免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填报志愿
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注册、填报个人材料和填报志愿。
(二)通知复试
我院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按照《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确认参加文学院复试的推免生,须在报到当天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进行审核。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和拟录取
我院对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素养满分40分,综合素质40分。
2.拟录取
(1)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①“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②“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③“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④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推荐工作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为准,请各位考生关注“推免系统”相关通知及要求。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组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成立院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及专业复试工作组,将对推免生源分别举行复试。按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专业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
符合要求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填报个人材料和填报志愿。由文学院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免系统志愿填报情况和推免计划使用情况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含复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生复试。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网上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1),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查报考资格
除本细则“三、申请及接收程序”中的“(三)资格审核”相关要求外,还需要提交复试缴费凭证。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养(基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素质等)三个方面。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文艺学:
1.面试内容:中外文学与文论。
2.面试参考书目:《西方文论史》,马新国编著;《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张少康编著。
汉语言文字学:
1.面试内容:汉语综合。
2.面试参考书目:《古代汉语》,郭锡良等编,天津教育出版社。
中国古典文献学:
1.面试内容:中国古代文学史和作家作品。
2.面试参考书目:《中国文学史》(四册),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古代文学:
1.面试内容:中国古代文学史和作家作品。
2.面试参考书目:《中国文学史》(四册),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现当代文学:
1.面试内容: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
2.面试参考书目:《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8》(第四版)(上下册),朱栋霖、朱晓进、吴义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面试内容: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史。
2.面试参考书目:《外国文学史》,郑克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学科教学(语文):
1.面试内容:教育话题演说与语文教师素质测试。
2.面试参考书目:《语文学科教育学》,饶杰腾著,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国际中文教育:
1.面试内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2.面试参考书目:《对外汉语教学入门》(第一版),周小兵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共分两轮进行。重庆市内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重庆市外的考生可选择现场(线下)或远程(线上)复试。
1.学术硕士包括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文艺学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1)审查报考资格
第一轮报到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到5点30分,大学城校区汇贤楼文学院312会议室。第一轮复试考生须在2024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923979020@qq.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推免生材料+手机号。
第二轮报到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到5点30分,大学城校区汇贤楼文学院312会议室。第二轮复试考生须在2024年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923979020@qq.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推免生材料+手机号。
(2)专业面试(具体地点报到当日通知)
第一轮面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0日,汇贤楼文学院。第二轮面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6日,汇贤楼文学院。线上面试方式:腾讯会议。
2.专业硕士包括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业。
(1)审查报考资格
第一轮报到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到5点30分,大学城校区汇贤楼文学院312会议室。第一轮复试考生须在2024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923979020@qq.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推免生材料+手机号。
第二轮报到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到5点30分,大学城校区汇贤楼文学院312会议室。第二轮复试考生须在2024年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923979020@qq.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推免生材料+手机号。
(2)专业面试(具体地点报到当日通知)
第一轮面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0日,汇贤楼文学院。第二轮面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6日,汇贤楼文学院。线上面试方式:腾讯会议。
(六)复试内容及评分
1.英语水平测试: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测试: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素养满分40分,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分。
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成绩(满分20分)+专业素养成绩(满分40分)+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成绩公布:复试成绩由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
由文学院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递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2.“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3.“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4.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老师
咨询电话:023-65363178
监督申诉邮箱:1923979020@qq.com
六、说明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所有,本细则未尽之处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