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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03;  编辑:彭臻,向郁聪;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cq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要求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执行。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一)文艺学(050101):

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05010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文艺学(专业代码050101)。

(二)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0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代码05010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前四位050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代码050102)或汉语言文字学(专业代码050103)。

(三)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05010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中国古代文学(050105)或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四)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0501),优先考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代码050108)考生。

(五)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05010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四、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审查报考资格

按照《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参加复试,在报到当天提交并审核。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的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认证书》)。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学报到时提供原件复查。

(7)可选择性提交能反映考生自身科研水平和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如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专家推荐信等。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调剂批包括文艺学专业(05010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050102)、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05010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050108)、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①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和复试缴费凭证(复试费用与缴费方法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报到时间与地点: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汇贤楼文学院312会议室

②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5:00,励志楼T2213

③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4月11日下午2:00,汇贤楼文学院4楼各教室(具体考场分配见现场通知)

(三)各专业笔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我院调剂各专业笔试围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及核心课程进行,根据专业方向分别考核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外文学与文论、汉语综合、外国文学史、语文学科教学等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独立思考能力和未来科研潜力。参考书目参照权威且通行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教材。

五、复试总成绩

1.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布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联系方式

023-65363178;023-65362598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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