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2016年度新进在编(不含新进博士)及2016年人事代理新入编的,且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的教职工实行货币化补贴:
1、本人及家庭从未购买或租住公有住房。
2、本人及家庭从未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3、本人及家庭从未参加资助购房。
4、本人及家庭从未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5、本人及家庭从未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房或其它商品房。
凡符合上述货币化补贴发放条件的教职工,请按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
2017年
9月
22日
前上网填写货币化补贴所需信息。登陆网址:http://219.221.10.12:8058/zcpt/。具体操作流程:登陆网站——输入用户名(职工工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资产管理处数字化平台——点击土地房屋管理——点击货币化补贴申请审理——点击货币化补贴申请——点击增加按钮后,逐项填写——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结婚证复印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束。)
2、填写《重庆师范大学货币化分房基础信息填入表》(表1),《职工家庭个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2),《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表3),《承诺书》(表4),并提交结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表1、表2、表3均需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如需加盖重庆师范大学公章,则由土地房产科统一加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于2017年9月28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到资产管理处土地房产科(办公楼124房间)。
相关表格可在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 219.221.10.12:8058/zcpt/)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田老师65362337
资产管理处
2017
年9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