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3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推选范围和入选条件,认真组织人员申报,推荐人数仅限1名。
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与详细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并于2016年5月9日上午12:00前由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报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05),同时将电子文件(推荐表、事迹材料、彩色照片)发送至2871331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31号)
人事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