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
首页|学院概况|科学研究|党建思政|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工会•校友|学生工作|下载专区|【新版2021】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站群首页>>科学研究>>科研通知>>正文
科研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说明
2017-09-27 09:23  

 

一、需要做经费预算的项目包括:

1、已有项目:配套项目和校立项目(具体名单科研处会提供)

2、新立项目:所有项目,包括纵向、横向、校级等。

3、平台经费预算。

二、预算表的类别

1、预算表包括:直接经费、间接经费、配套经费三类。

2、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17年之后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需要做三张预算表(直接、间接、配套);

横向项目、校立项目需要做一张预算表(直接);

纵向其他项目需要做二张预算表(直接、配套);

平台经费需要做二张预算表(直接、配套);

三、项目经费预算流程

1、科研人员进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项目】-【项目申报】-我要申报

2、项目负责人录入项目详细信息(特别是项目类型要选正确,预算表将根据项目类型自动匹配),然后提交科研处审核。

3、科研处将审核提交的项目,确定基本信息无误后,填写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类别填入直接、间接、配套经费)。

4、科研人员进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项目】—【经费管理】—经费预算—提交。(只有科研处审核通过,并且填写了项目经费的项目才能做预算)

5、科研处将提交的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无误后推送到财务系统,由财务系统接受经费预算数据后,科研人员可以到财务处报账。(无需交纸质预算表)。

6、项目经费预算表在科研处未推送到财务系统前,可以申请退回修改。如果推送后需要经费调整,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申请。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涉及到的已有项目:配套项目和校立项目(具体名单科研处会提供)经费余额,如有异议,请在20171010日前反馈科研处。

2、上述项目经费预算必须在10月底前在科研系统中做好经费预算并提交。

3、本次将实现经费预算的全部电子化,只有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和经费预算表,并由科研处审核通过推送到财务处后才能报账。

五、科研处  联系人:范亮65910805     万辉65362357

 

科研处

2017.9.26

 

关闭窗口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编:401331    院办电话:023-65362787 

书记信箱:2533947491@qq.com    版权所有: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